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新惠森植物油脂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攀兆注册资本:8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MABURBMNX6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绣庄路439号附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05
(2024)渝0192民初499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翌盛源(重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新惠森植物油脂有限公司,南岸区百城优创百货超市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2
2024-04-11
(2024)渝0116民初3580号
劳动争议
周**
重庆惠森植物油脂有限公司,重庆新惠森植物油脂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5〕524号
经查,当事人系依法核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调味品生产等活动。2025年3月5日,当事人生产了150桶商标标称为蜀藤王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该产品使用透明塑料桶容器盛装,净含量为5L。四周环绕桶容器张贴产品标识标签,约二分之一面积标明产品的名称及图案。其中含有使用艺术字体标明的蜀藤王的汉语拼音SHUTENGWANG字样,使用英文书写的OliveOil、EDIBLEBLENDOIL、Netcontent:5L等字样,以及使用中文书写的添加10%特级初榨橄榄油字样。外包装同时印刷了绿色的橄榄果实、叶片组成的图案图形。其中OliveOil字样使用最大字体字号,位于产品外包装中央最醒目位置,其余字样分别使用较小字体字号次第分布。经执法人员查证,且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核对确认,上述包装内容中,SHUTENGWANG为产品商标标称蜀藤王的汉语拼音拼写,OliveOil中文含义为橄榄油,EDIBLEBLENDOIL中文含义为食用植物调和油,Netcontent:5L中文含义为净含量:5L。剩余另外约二分之一的面积,使用中文标明了产品的营养成分表,以及产品基本信息,写明了品名:食用植物调和油,配料:转基因大豆油70%、非转基因菜籽油10%、非转基因玉米油10%、橄榄油10%,橄榄油原料原产国:西班牙,其他油原料原产国:中国,生产日期:见瓶体(2025/03/05),保质期:18个月,生产商:xxx,等详细信息。另查明,上述蜀藤王食用植物调和油的外包装标识标签,系当事人从沧州沧龙印刷有限公司处设计定制。当事人于2025年3月5日完成上述产品的灌装生产,并在当日将该批次产品以43.75元/桶的价格出厂销售给通江县红运粮油店。随后,通江县红运粮油店将该批次蜀藤王食用植物调和油上架至其在拼多多电商平台上开设的线上店铺进行销售。当事人现已停止生产该外包装的蜀藤王食用植物调和油,且已无产品、包装材料库存。在接到消费者相关投诉后,当事人已主动联系通江县红运粮油店&rdq
综上所述,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3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