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源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健雄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800MA67MURH7P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医药工业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元市监处罚〔2025〕20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01月1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位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医药工业园区,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当事人于2025年01月16日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1951080100017,食品类别:蛋制品。经查明,举报人在当事人的抖音店铺“曌丰食品”店购买了一盒4枚装的鸭皮蛋产品,售价为6.60元,该款产品未在泡沫箱包装上张贴标签标识信息。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所生产的鸭皮蛋的泡沫箱盒外均贴有标签(品名:农家鸭皮蛋;配料:鲜鸭蛋、食用盐、生石灰;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951080100017;执行标准:GB/T9694;保质期:90天;净含量:60克/枚;生产日期:见喷码;贮存条件:阴凉干燥、通风处;生产商:广元市源丰食品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如有破损请勿食用)。执法人员现场登录当事人的抖音店铺“曌丰食品”店,显示6.6元4枚装规格的产品已售出16单,货值金额为105.60元。经查明,当事人共生产经营10枚、20枚、30枚装各两种重量共计6个规格的鸭皮蛋产品,4枚装规格的产品系从10枚装泡沫塑料盒上切下而成,所售出的16单产品中,8单贴有原有的标签,另外8单未张贴标签,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52.80元。据当事人叙述,鸭皮蛋产品在网络销售渠道的占比较小,工作人员认为鸭皮蛋是农副产品,导致疏忽了每单产品都必须张贴标签的要求。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四川久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到样日期为2025年03月05日的检测报告一份(编号:JXRE20250301026):样品名称:农家鸭皮蛋,检测类别:委托检验,样品规格:散装,检测项目的5个指标感官、菌落总数、铅(以Pb计)、大肠菌群及沙门氏菌的单项评价皆为符合,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规定要求。
当事人生产经营无标签标识的鸭皮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我局决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52.80元。依据《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对本案进行打分,得分0分(具体分数详见积分表),依据第九条计算罚款。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给予以下处罚:\n1.没收违法所得52.80元;\n2.处罚款5000.00元。
5000.00元
经开区分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