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沃谷生鲜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迟玉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3MA1BPHH77E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宝清县七星泡镇富盛小区A号楼109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清市监处罚〔2025〕36号
经营过期食品。
1.警告;
2.没收违法经营的物品:桃李主食烧饼面包5袋,桃李脆脆面包2袋,桃李爱豆的面包2袋,桃李豆沙面包1袋,桃李豆小朵面包1袋;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元整(¥5.00);
4.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
2025-04-27
2
宝清市监处罚[2024]101号
宝清县沃谷生鲜食品超市是2019年8月6日成立的。据当事人陈述和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当事人销售的“中国劲酒”是从家乐购超市购进的,购进2瓶,剩余的1瓶和投诉人购买的1瓶,已经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保质期三年),销售单价58元/瓶,违法所得58元,货值金额共11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宝清县沃谷生鲜食品超市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食品小经营备案表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资格;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3.2024年3月12日对当事人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2024年7月20日对当事人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询问笔录》1份, 现场照片一份,证明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事实;
4.2024年7月20日对当事人制作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财物清单》各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扣押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事实;
5.《黑龙江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1份,证明牟某投诉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