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王小芳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东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4MA060RB307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南开区照湖里5号楼下平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15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开市监处罚[2024]382-470号
当事人2024年3月31日售卖的两包“康师傅牌”鲜虾鱼板面,其中一包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22日,保质期至2024年03月21日,另一包生产日期为2023年09月23日,保质期至2024年03月22日,该款食品售价是2.8元/包。当事人店内摆放并销售的两包“康师傅牌”鲜虾鱼板面(一包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保质期至2024年3月21日。另一包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16日,保质期至2024年2月15日。)售价是2.8元/包、一包“康师傅牌”香辣牛肉面(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20日,保质期均至2023年12月19日。)售价是2.8元/包,六包“卫龙牌”魔芋爽(香辣味)(生产日期均为:2023年9月26日,保质期均为六个月。)售价是4元/包,尚未出售,无违法所得。当事人购进上述商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法所得总计为5.6元(2*2.8=5.6),上述食品货值金额为32.4元(2*2.8+1*2.8+6*4=3),货值金额未超过一万元。
1、警告;2、没收涉案食品“康师傅牌”鲜虾鱼板面两包、“康师傅牌”香辣牛肉面一包及“卫龙牌”魔芋爽(香辣味)六包; 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