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莱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堂江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221MA0RR4UK42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创新创业中心5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3
(2025)苏11民终26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莱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镇江市星光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7-21
(2025)苏0591民初99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中集良才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利莱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疆莱斯特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莱斯特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利得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3
2025-07-08
(2025)内0221民初19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莱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中集良才科技有限公司
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4
2025-06-27
(2025)苏0591民初81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中集良才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莱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5
2025-04-22
(2025)苏1182民初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镇江市星光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莱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扬中市人民法院
6
2025-03-20
(2025)苏1182民初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镇江市星光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莱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扬中市人民法院
7
2025-03-04
(2025)苏1182民初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镇江市星光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莱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扬中市人民法院
8
2025-02-24
(2025)苏1182民初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镇江市星光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莱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扬中市人民法院
9
2025-02-13
(2025)苏1182民初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镇江市星光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莱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扬中市人民法院
10
2025-02-11
(2025)内02民终3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莱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包税稽罚﹝2025﹞28号
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包税稽处〔2025〕35号)认定你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你公司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给青海亚洲硅业多晶硅有限公司、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现代服务*包装箱一体化运营技术服务,适用6%的税率的销售收入85,308,592.50元,该业务属于混合销售,应适用13%的税率。(二)你公司在2023年2月至11月期间发出货物未计销售收入32,697.50元,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未计印花税。(三)你公司在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期间发出货物未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销售收入2,466,178.40元。(四)你公司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经营租赁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50%以上,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你公司已加计扣除研发费用5,042,510.46元。(五)你公司2023年1月至3月应税合同未计印花税,合同所列的总计金额为64,083.10元。以上违法事实合计,你公司应补缴增值税2,924,720.3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756,291.67元,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46,015.84元,应补缴印花税8.52元,应补缴教育费附加87,609.50元,应补缴地方教育附加58,406.34元,应补缴水利建设基金14,623.61元。
对你公司处以少缴税款760,181.82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380,090.93元。
380090.93元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