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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相余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746661921H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景丽路13号(天津立津伟业机电有限公司院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01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2
2023-05-05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3
2023-01-30
(2022)津0102民初67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秦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长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庆秦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得博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4
2022-12-19
(2022)津0102民初67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
重庆长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庆秦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秦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得博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5
2020-11-23
(2020)津0102民初14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弘瑞电器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6
2020-11-23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弘瑞电器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7
2019-11-26
(2019)渝0155民初60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
重庆博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2-09
(2022)津0102民初67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
重庆长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2
2022-10-16
(2022)津0102民初67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秦川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3
2020-11-29
(2020)津0102民初14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弘瑞电器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20
2022-10-11
(2022)津0102民初672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重庆长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7-20
2022-07-27
(2022)津0102民初67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重庆长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662677.05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03
2020-09-27
(2020)津0102民初14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与威海锦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九江泓昌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3709.33元
民事案件
4
2020-10-27
2020-01-07
(2020)津0110民初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弘瑞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0-27
2020-01-07
(2020)津0110民初8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与威海锦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九江泓昌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1-17
2019-11-26
(2019)渝0155民初60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与重庆博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1261.34元
民事案件
7
2017-06-30
2017-05-23
(2017)津0102民初35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佛山市伊迪琦卫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7-06-30
2017-06-05
(2017)津0102民初35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古樊陶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7-05-31
2017-03-07
(2017)津0102民初11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景德镇嘉拉赫陶瓷艺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05-24
2017-02-08
(2017)津0102民初3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立业机电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景德镇嘉拉赫陶瓷艺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一稽罚〔2025〕75号
你单位取得发票代码1200153130,发票号码03237486-03237490,金额491666.65元,税额83583.35元,价税合计575250.00元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这5份发票已被认定虚开,并出具已证实虚开单,这几张发票已分别于2016年2月认证抵扣,并结转2016年度成本。你单位取得以上发票多列成本的行为定性为偷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单位2018年少缴税款处50%的罚款10447.92元。
10447.92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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