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唤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书球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203MA7BG1UY98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兴园南路(景德镇市文苑陶瓷有限公司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市监处罚﹝2026﹞59号
2025年11月30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人杨树啟关于景德镇唤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网络店铺售卖的茶叶商品无有机产品认证标识的投诉。12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公司仓储间有11包台湾南投名间翠玉乌龙茶叶(6克/包)、6包台湾南投名间四季春茶叶(6克/包),其网络店铺淘宝平台“火火的茶室”售卖88元一包台湾南投翠玉乌龙茶叶(20克/包),已售67份,48元一份台湾南投四季春茶叶(20克/包),已售49份,产品名称标注“有机”字样,但当事人未提供大陆认可的有机产品认证相关材料。经批准,2025年12月12日,对当事人立案查处。 根据调查人提供的进货记录、付款记录、快递信息,当事人2025年6月12日从供货商自心企业有限公司进货翠玉乌龙茶(20g)70份,单价8.83元/份,翠玉乌龙茶(6g)20份,单价2.8元/份,四季春乌龙茶(20g)50份,单价5.94元/份,四季春乌龙茶(6g)20份,单价1.93元/份,进货金额共计1009.7元。根据淘宝实际销售记录,当事人自2025年6月起,共计销售台湾南投翠玉乌龙茶叶67份(20g),剩余3份赠送客户,实付2080.3元,销售四季春茶叶49份(20g),剩余1份赠送客户,实付912元,故销售金额共计2992.3元。另外,翠玉乌龙茶(6g)、四季春乌龙茶(6g)为消费者线上购买陶瓷附加赠送,并未设置单独销售链接。现场并未发现20g翠玉乌龙茶叶和20g四季春乌龙茶。现场的翠玉乌龙茶(6g)、四季春乌龙茶(6g)产品标签标注了“有机”字样,销售金额为0元。综上所述,销售金额总计2992.3元。 当事人仅提供了的MOA(国际美育自然生态基金会)有机农产品验证证书,但并未提供大陆认可的有机认证相关材料。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未与国家认监委就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等效性方面签署相关备忘录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产品,拟作为有机产品向中国出口时,应当符合中国有机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第二十条,需要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进口产品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或者代理商(以下统称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应当向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因台湾地区未与国家认监委就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等效性方面签署相关备忘录,所以涉案茶叶进入大陆需重新认证,且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陈明清”“自心企业”“明清”等名称均未查询到有关信息,故涉案茶叶并未在大陆进行有机产品认证。
1.罚款人民币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