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美多美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文明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02MAC0XP0D32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水嘉园7号楼1楼105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崆)市监罚字【2023】303号
2023年7月8日15时,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水嘉园7号楼1楼105号门店的崆峒区美多美超市进行执法检查。该超市现场无法提供店内经营销售的商品的进货票据、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未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平崆)市监责改〔2023〕3-1-53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超市于2023年7月15前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查验供货者资质证明文件,保存相关凭证,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023年7月17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超市依法监督检查,该超市现场只提供了部分的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仍然无法提供店内经营销售的商品的进货票据、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平崆)市监责改〔2023〕3-1-58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超市于2023年7月22前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
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2023年7月25日执法人员第三次对该超市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现场发现,该超市收银台对面的货架上销售的5桶康师傅麻辣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07克,产品标准号:GB17400,西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制造(代码:X),生产许可号:SC20161011200091;16袋康师傅麻辣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02克,产品标准号:GB17400,西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制造(代码:X),生产许可号:SC20161011200091和12袋华丰油泼辣子酸汤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16克,产品标准号:GB17400,华丰食品(咸阳)有限公司制造,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0761043100611,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方便面的进货票据、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未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过询问,涉案方便面是经营者文明明购进,购进时未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未索要票据,未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现在已记不清购进时间、购进数量和供货者。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当事人暂无行政处罚信息,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属于首次违法。
1.对崆峒区美多美超市进行了警告;罚款;
2.对崆峒区美多美超市你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