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邵建玲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725MA3Q77HH0E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宝城街道前于留村29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14
(2025)苏1023民初8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闫**
秦**,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公司,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赵**
宝应县人民法院
2
2025-05-07
(2025)苏1023民初8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闫**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公司,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秦**
宝应县人民法院
3
2025-04-07
(2025)苏1023民初8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闫**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公司,秦**,赵**,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
宝应县人民法院
4
2025-02-26
(2025)苏1023民初8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闫**
秦**,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公司
宝应县人民法院
5
2022-08-12
(2022)苏0481民初57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付*
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公司
溧阳市人民法院
6
2022-08-04
(2022)苏0481民初57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付**
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秦**,中国平安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公司
溧阳市人民法院
7
2022-08-04
(2022)苏0481民初57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付**
中国平安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公司,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
溧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30
2023-03-13
(2023)苏0481执1244号
其他案由
付*、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4868.00元
执行案件
2
2022-10-27
2022-08-18
(2022)苏0481民初57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付**、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839.0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321202500919
鲁VL9781(黄色)车2025年06月24日 02时46分通过国道G233K1190+100米处地点时,被技术监控设施记录车货总质量55.100吨。经调查,该车所有人为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制为49.000吨,超限6.100吨。以上有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4张、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检测单等证据证实。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6.100吨)的事实成立。我局向你(单位)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
罚款玖佰元整
900.00元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1
2
371321202500593
2025年06月06日 20时03分,车牌号为鲁VX9585(黄色)的车辆行驶至国道G233K1190+100米处的G233(双向)K1190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被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检测到该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系统现场检测,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质量54.650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0吨,该车货总质量超限5.650吨。以上有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4张、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检测单等证据证实。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5.650吨)的违法事实成立。我局向你(单位)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沂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18
3
370772202400413
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对其进行罚款
1000.00元
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8-15
4
潍环罚字﹝2024﹞CL001号
擅自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2024-02-26
5
3707242023006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2023-10-13
6
370784202300453
2023年08月30日19时56分,安丘市安丘市新安路坊子界南西侧检测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VU7806(黄色)车辆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三轴车,该车辆车货总质量不能超过25.000吨,该车实际总质量为27.301吨,超限2.301吨。经调查认定潍坊乐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安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