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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奇达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燕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923MA94J5ME9K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彭集街道彭集派出所南88米路东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4
(2024)苏0707民初76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重庆苹佳物流有限公司
泰安奇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陈**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2
2023-11-29
(2023)鲁08民终62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泰安奇达物流有限公司,黄**
黄**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1
2023-10-10
(2023)鲁0831民初33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黄*方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7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325202402834
泰安奇达物流有限公司所属鲁JG8657(黄色)于2024年09月14日 20时07分,通过G327(双向)K13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点,经检测,该车为6轴货车,限定标准为49.000吨,实际车货总质量55.000吨,超过6.000吨,超限率为12.24%。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货总质量超限)。证据有: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凭证、影像资料。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17
2
灌云交路执﹝2025﹞358号
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11
3
371325202402000
泰安奇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应予处罚,已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25
4
371328202400594
泰安奇达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山东省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16
5
371521202400263
2023年12月26日20时09分车辆鲁JD8642(黄色)通过七级南检测点S246(K86+240)检测点被阳谷县交通运输局设置在该处的动态称重仪检测设备检测,检测显示该车为6轴货车,限重49.000吨,车货总重52.650吨,超重3.650吨,超限率为7.45%。超限运输车辆应主动到阳谷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2024年12月26日14点32分,阳谷县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岳岩15140317058,张辉15140317135在阳谷县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违章处理室对当事人李奇亮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李奇亮承认泰安奇达物流有限公司的鲁JD8642(黄色)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调查认定泰安奇达物流有限公司鲁JD8642(黄色)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上述情况有超限车辆动态监控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以下空白)
对其进行罚款
1500.00元
阳谷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28
6
J370923202400003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函告我机关,2023年05月05日05时41分,在G104治超站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到鲁JE1712(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该车为6轴及以上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车货总质量不能超过49.000吨,该车总质量51.950吨,超限2.950吨。证据材料:询问笔录,监控视频(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关于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的移交函》,《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凭证》(包含车辆称重检测照片)。
罚款壹仟肆佰柒拾伍元整
1475.00元
东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08
7
J370829202300992
2023年11月28日10时00分,嘉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范兴瑞、黄海如在嘉祥县临菏路洙赵新河桥西200米对董传国驾驶的(黄牌)鲁JG8657、鲁JP070挂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钙粉,所行驶的嘉祥县临菏路为限载路,该限载路限载30吨,有限载标志。经过磅得知,该车车货总质量为50吨,超限66.67%。以上事实有现场录像、现场笔录、过磅单等证据证实。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贰仟贰佰元整
22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3-11-29
8
371521202300888
2023年07月12日12时34分泰安奇达物流有限公司的鲁JD8642(黄色)鲁JQ863挂(黄色)通过七级南检测点S246(K86+240)检测点被阳谷县交通运输局设置在该处的动态称重仪检测设备检测显示该车为6轴货车,限重49.000吨,车货总重52.600吨,超重3.600吨,超限率为7.35%超限运输车辆应主动到阳谷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受委托人承认以上违法事实。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认定该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勘验笔录、超限车辆动态监控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以下空白)
对其进行罚款
1500.00元
阳谷县交通运输局
2023-10-26
9
371522202301293
泰安齐达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1500.00元
莘县交通运输局
2023-10-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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