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绿丰农产品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运元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02MAC96T9M64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大桥南路(邮政大楼对面)1-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高新工商市监稽处罚﹝2024﹞035号
2024年4月17日我局接江西华中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 (No:HZ-SP-202402776),抚州医学院(筹)食堂2024年3月11日购进的青椒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4年4月22日对抚州医学院(筹)食堂立案调查,经查,抚州医学院(筹)食堂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青椒是当事人抚州市绿丰农产品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配送。经查,当事人与抚州博睿农产品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0日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书,2024年3月11日当事人按照抚州博睿农产品生鲜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要求,由当事人为抚州医学院(筹)食堂采购青椒等相关食品原料35批次,并安排人员配送至抚州医学院(筹)食堂,上述35批次食品原料中的青椒,经江西华中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3月11日凌晨从抚州市中湖国际农贸城农户以2元/kg价格,共购进2.5kg青椒,以3.8元/kg价格全部售出并配送至抚州医学院(筹)食堂,货值金额共计9.5元,违法所得为9.5元。 另查实,当事人在采购过程中索取了采购相关食品原料合格的食品快速检测数据单,并制作了配送单,部分落实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且当事人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积极进行了整改。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青椒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20009.50元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