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东明镇天明农资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洪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382MA17EKA50D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四平市双辽市东明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罚〔2023〕20号
经查,2022年11月26日,当事人从辽宁省中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邦晔”复合肥料(总养分≥45%)2吨,购进价格均为2020元/吨,然后以2150元/吨的价格进行销售。截止案发,已经全部销售,获利260元。
2023年2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人员依法对双辽市东明镇天明农资商店待售的“邦晔”复合肥料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数量2kg(含备样1kg), 2023年3月8日,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签发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RAP1IDP1321835T3)的检测结果为:“邦晔复合肥料氯离子为11.52,高于标明的≤3.0标准要求,不符合GB/T15063--2020标准要求,检测报告送达告知后,当事人提出复检要求。2023年4月13日,由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复检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F20230025)标明:该批次“邦晔”复合肥氯离子为3.9,高于标明的≤3.0标准要求,仍不符合GB/T15063--2020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经查,2022年11月26日,当事人从辽宁省中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邦晔”复合肥料(总养分≥45%)2吨,购进价格均为2020元/吨,然后以2150元/吨的价格进行销售。截止案发,已经全部销售,获利260元。2023年2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人员依法对双辽市东明镇天明农资商店待售的“邦晔”复合肥料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数量2kg(含备样1kg), 2023年3月8日,谱尼测试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签发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RAP1IDP1321835T3)的检测结果为:“邦晔复合肥料氯离子为11.52,高于标明的≤3.0标准要求,不符合GB/T15063--2020标准要求,检测报告送达告知后,当事人提出复检要求。2023年4月13日,由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复检后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F20230025)标明:该批次“邦晔”复合肥氯离子为3.9,高于标明的≤3.0标准要求,仍不符合GB/T15063--2020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260元;
2、处货值金额50%罚款,即2150元,罚没合计:2410元
2150.00元
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