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承鑫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志涛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302MAE8ULHD59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八一酒店客房部3号楼南边第2层房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5〕36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2月10日通过网上旗舰店与广州欧宝嘉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以0.55元/瓶的价钱购进300瓶淋浴露(产品名称:蓝卡诺清新淋浴露,生产企业:扬州鸿盛鼎家化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杭集工业园四通路8号2,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苏G妆网备字202150478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苏妆20160199,产品批号:MD-25-25-001,限期使用日期:20270110,净含量:25克),存放在储物室和前台吧台柜内以供酒店住客使用。2025年6月4日,上述淋浴露在本局开展抽样检查中,经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出菌落总数项目数值(单位:CFU/g)为28000,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标准规定的≤1000的单位数值,被判定为不符合规定(详见《检验报告》No:BFSQF060104014C)。截至送达检验报告,上述淋浴露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以0.8元/瓶的价格卖给抽检机构5瓶,收入4元)。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沐浴露时已查验供货商资质,能提供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检测报告),但未能提供购进票据及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材料,亦无购进记录(台账)。结合当事人陈述,经核算,上述涉案沐浴露货值金额为166.25元,违法所得为4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案发后主动与供货商联系,补开进货电子发票。同时针对抽检不合格问题进行自查,积极整改,对沐浴露储存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杀,并于2025年8月12日向本局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案件调查终结,未收到消费者因使用当事人沐浴露产生不良反应的投诉举报等反馈。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4元;
3.罚款2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2004元。
2000.00元
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