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果食先生食品营业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禹友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D20RP21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三溪镇三溪街26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4〕289号
2024年5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阳新县果食先生食品营业部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散装食品区发现“广盛·果果糕果蔬味”2斤(制造商:海城市广盛食品有限公司,厂址:海城市东四管理区韩姜村,执行标准:GB/T10782,生产许可证号:SC10621038100699,生产日期:2023年4月4日,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现场发现上述的超过保质期食品,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扣押(阳市监强措字〔2024〕185号)。
经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当事人于2023年12月购进,该“广盛·果果糕果蔬味”共购进10斤,已售出8斤,剩余2斤,售价15元/斤,货值30元。由于无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无法查证销售的食品与查获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为同一批次,所以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广盛·果果糕果蔬味”2斤;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