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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安合丰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8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作仕注册资本:50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82060356949W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鼎市龙安开发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6-15
(2015)宁民初字第52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福丰实业有限公司,张**
裁判文书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6-11-06
(2016)闽09民终666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宁德国立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福鼎市万顺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福丰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16-07-2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福丰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5-12-16
(2015)宁民初字第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温州市巨星特钢有限公司,张**,张**,孙**,张**,张**,张**,温州广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5-11-04
(2015)宁民初字第52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福丰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5-11-04
(2015)思民初字第1353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福丰实业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7
2015-10-15
(2015)宁民初字第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温州市巨星特钢有限公司,张**,张**,孙**,张**,张**,张**,温州广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更正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15-01-31
(2015)宁民初字第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温州市巨星特钢有限公司,张**,张**,孙**,张**,张**,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7
2022-04-21
(2022)闽0982执异2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孙晓微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28
2020-09-27
(2019)闽0982执1481号之六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温州敏政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01-17
2018-09-28
(2018)闽民终116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12-06
2018-05-28
(2018)闽72民再1号
港口作业纠纷
宁德市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丰实业有限公司港口作业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3147014.40元
民事案件
5
2018-11-15
2018-09-29
(2018)闽0982执689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8-11-14
2017-09-30
(2016)闽0982执764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8-11-05
2018-09-29
(2018)闽0982执689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8-06-11
2016-06-15
(2015)鼎民初字第3981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蒋**与宁德国立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8-04-26
2017-12-22
(2017)闽72民初824号
港口作业纠纷
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宁德分局与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港口作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12-29
2015-05-24
(2015)厦海法执异字第2号
其他案由
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宁德国立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鼎市监处罚〔2025〕4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3月15日向我局提交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等材料,提出拟将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张作仕变更为刘学红的申请,并提出免去张作仕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聘任刘学红为公司执行董事和公司总经理的备案。2015年3月16日,我局依法核准该公司变更登记及备案。 2024年6月28日,我局收到申请人刘学红提交的撤销冒名登记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司法鉴定意见书、报处警登记表等材料,表明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在变更登记过程中,冒用其身份信息、提交伪造签名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及执行董事、总经理备案。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法定代表人信息》(2015年3月15日)左下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刘学红”的签名字迹不是出自刘学红的笔迹。刘学红亦不认可授权他人代签。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张作仕、张孝晓对上述司法鉴定意见书无异议,并明确表示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的出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都与刘学红无关。 另查明,当事人于2016年5月13日向我局提出增补换照申请及于2023年3月15日向我局提出变更联络员备案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均为“刘学红”,上述增补换照申请与上述联络员变更备案均是基于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学红提出的申请。 依据以上调查的事实,我局于2024年12月30日对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和备案的行为作出撤销登记决定书(鼎市监撤决【2024】5号)决定撤销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3月16日关于刘学红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及执行董事、总经理备案、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5月13日的增补换照登记、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3月15日的变更联络员备案。2024年12月31日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已恢复为张作仕。2025年1月2日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将法定代表人由张作仕变更为唐秀权。 在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福建省新福丰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举报福鼎市某印刷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的线索,经核查情况属实。
-
-元
福建省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