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聚源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候金花 | 注册资本:1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02MA7NFYE63C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市中南岳大道1号清水湾A1商业区A1-8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市监处罚[2025]363号
经查,当事人为药品零售企业。2024年8月28日,当事人在“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肠炎宁片”(国药准字Z36020518,批号2404211)、“肺力咳合剂”(国药准字Z20025136,批号20240401)、云南白药膏(国药准字Z20140002、批号ZAD2407)、迈之灵片(国药准字Z20140002、批号0848/0871)5个批次药品,共计金额1924元。“上门推销人员”提供的“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清单”与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质材料的“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清单”格式、印章信息不一致,且云南白药膏(国药准字Z20140002、批号ZAD2407)药品追溯码显示“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云南白药膏(国药准字Z20140002、批号ZAD2407)为已销售的药品。
当事人不能提供“上门推销人员”的真实身份依据,也不能提供产品的合法渠道购进的证明材料,其行为构成未从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本案药品货值金额2834元,违法所得91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周容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证明1:当事人为药品零售企业;证明2:周容授权委托人身份情况
2、证据提取单、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碧市监强制〔2025〕99号)、财物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扫码记录截图。证明1:提供产品的合法渠道购进的证明材料;证明2:云南白药膏(国药准字Z20140002、批号ZAD2407)药品追溯码显示“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证明3:货值金额为2834元,违法所得910元。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名按手印或提供单位盖章予以认可并经本局调查核实。
罚款0.65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6578.00元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