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凯越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凯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81MA3TMKJB4T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时庄街道办事处环保资源中转站西邻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案号:370117202600008
曲阜凯越物流有限公司“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给予曲阜凯越物流有限公司罚款柒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750.00元
济南市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6-02-03
2
J370881202400237
2024年09月02日 21时14分,车牌号为鲁H45C36(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27K252M+969(曲阜方向)处的G327(双向)K252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设备显示该车为重型半挂牵引车,显示车货总质量61.504吨,该类型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2.504吨,超限率25.52%,通过路侧电子显示屏告知车辆驾驶人该车辆超限运输,提示驾驶人到指定地点消除违法状态并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张大雪、孔维方对该车辆超限数据进行了调取保存,该车辆到停车场复磅,显示实际车货总质量55.240吨,超过限定标准6.240吨,超限率12.73%,驾驶员朱宁民对超限数据无异议。通过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询问笔录、影像资料(另存)、车辆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调查证据认定曲阜凯越物流有限公司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本机关向朱宁民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朱宁民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玖佰元整
900.00元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3
3
370812202400165
张蕾驾驶的鲁H45C36(黄)、鲁H334W挂(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拟给予罚款1500元行政处罚。
张蕾驾驶的鲁H45C36(黄)、鲁H334W挂(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严重”,超限大于1000千克,每超载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拟给予罚款1500元行政处罚。
32000.00元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07-17
4
370812202400163
朱宁民驾驶的鲁H-98Y79(黄)、鲁H-0D58挂(黄)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拟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
朱宁民驾驶的鲁H-98Y79(黄)、鲁H-0D58挂(黄)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违反了《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拟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
2000.00元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07-17
5
370812202400164
张蕾驾驶的鲁H-45C36(黄)、鲁H-334W挂(黄)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拟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
张蕾驾驶的鲁H-45C36(黄)、鲁H-334W挂(黄)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偏离称重装置边轮通过等方式干扰检测,违反了《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拟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
2000.00元
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07-17
6
370481202400565
曲阜凯越物流有限公司,经调查,你(单位)涉嫌“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29
7
370830202400144
2024年04月22日 10时32分,鲁H22F31(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康驿大徐G327(上行)K318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49.000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56.050 吨,超限7.050 吨,超限14.39%。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于明厂****、刘锐****对鲁H22F31(黄色)、鲁HY2Q7挂(黄色)进行调查,车属曲阜凯越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7.050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04-23向曲阜凯越物流有限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曲阜凯越物流有限公司受委托人严士忠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35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