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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富宇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才秀和注册资本:1003.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3697764798Y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德惠市岔路口镇育新村和平后屯5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7-09
2015-07-09
(2015)南民初字第514号
追偿权纠纷
吉林省小微企业金融促进会与徐洪第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51795.7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市监处罚﹝2025﹞7号
经初步调查,德惠市富宇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该单位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予以确认,放弃进行陈述申辩,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
当事人德惠市富宇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给予从轻行政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制度;2.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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