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托克逊县得仁天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高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422097864795F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友好路延伸段汇鑫友好商场12#B314#31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15
2021-09-10
(2021)新0106民初408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新疆智囊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托克逊县得仁天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06-14
2018-12-10
(2018)新2123民初175号
合同纠纷
托克逊县得仁天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192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税稽罚(2024)10号
(一)增值税你公司于2019年10月、11月接收新疆凯峰恒运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6500191130,发票号码00645579,发票金额89279.82元,发票税额8035.18元,价税合计97315元,发票代码6500192130,发票号码05292022,发票金额78856.88元,发票税额7097.12元,价税合计85954元;货物名称为*运输服务*煤运费。以上发票价税合计183269元,并已于2019年10月、12月认证抵扣。上述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证实为虚开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之规定,你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进项税额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转出2019年10月进项税额8035.18元、12月进项税额7097.12元。补缴2020年5月少缴增值税13927.34元、追缴2022年3月留抵退税1202.40元,调减2024年1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2.56元。(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你公司因少缴纳2020年、2022年增值税,造成你公司少缴纳2020年、2022年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你公司生产经营地址在新疆托克逊县,适用5%的税率,应补缴2020年5月城市维护建设税696.3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第一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一条之规定,你公司生产经营地址在新疆托克逊县,适用5%的税率,应补缴2022年3月城市维护建设税30.06元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其他手段违规退税
12131.51元
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03-1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托克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0-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托克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