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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众安置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晓旭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503MA2TCQLD3Y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经济开发区振东大道万鑫御园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6
(2026)皖1503民初690号
合同纠纷
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安市众安置业有限公司,安徽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9
(2025)皖1503民初574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六安市众安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3
2022-11-02
(2022)皖1503民初6752号
合同纠纷
董*
六安市众安置业有限公司,安徽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4
2022-10-12
(2022)皖15民终329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周**,胡**
六安市众安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23
(2025)皖1503民初574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六安市众安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三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裕城管城南﹝规划﹞罚决﹝2026﹞1号
六安市众安置业有限公司在六安市裕安区城南大道以西、创业路以北、鲜花岭路以东、万鑫御园以南,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玖珑府项目东大门、南大门总建筑面积110.72平方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作出立即向市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处总建设工程造价230586.15元百分之五11529.3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6.00元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局
2026-02-14
2
裕市监处罚﹝2024﹞36号
发布违法广告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对当事人在售楼部内发布违法广告单页的行为处以罚款700元,对当事人在自有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处以罚款60000元,罚款合计60700元。
60700.00元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