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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万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水峰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7MA47LPJP9T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城关回族镇交通路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市监处罚﹝2025﹞134号
2025年3月26日,我局对太康县万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供电收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太康县万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居民电费收取每度0.56元,商业电费每度1元,物业管理费每平方0.9元。经查,太康县万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商业电费每度1元,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 豫发改价管【2021】887号文件规定,对安装非分时计量电表的执行单一制电价工商业终端用户,按照“基准电价/(1-损耗率)”收取电费。其中,基准电价为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的平均电价,有月度总电费和总购电量计算确定,电网企业在电费发票或缴费通知单中明确标准;损耗率(包括多级转供在内)最高不得超过10%。2024年度一月份应收电价0.95元/度、二月份0.89元/度、三月份0.89元/度、四月份0.89元/度、五月份0.9元/度、六月份1.5元/度、七月份1元度、八月份0.98元/度、九月份0.83元/度、十月份0.77元/度、十一月份0.83元/度、十二月份0.93元/度。太康县万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1-12个月收取商业电费一元/度。核算出多收价款共计:19184.23。
罚款:22000
22000.00元
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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