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斯浦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朝儿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MABNY71J47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工业园区10号路5号厂房(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市监处罚﹝2026﹞30号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食品:一、“搁念世家®高钙益生菌驼奶”,产品类型:方便食品,净含量:320g/桶,该产品外包装以“高钙益生菌驼奶”作为产品名称在外包装正面显著标示,外包装印有“鲜奶”、“骆驼”实物图片,食品真实属性名称“方便食品”为小号字体位于外包装正面左下角;二、“谷蔬善®益生菌驼奶”,产品类型:方便食品,净含量:300g,该产品外包装以“高钙益生菌驼奶”作为产品名称在外包装正面显著标示,外包装印有“鲜奶”、“骆驼”实物图片,食品真实属性名称“方便食品”为小号字体位于外包装正面左下角。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易使消费者将上述产品与其他产品产生混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3.4“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3.5“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的规定。 三、2025年9月11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樟树市易麦德商行在抖音平台开设店铺“卓迦甄选”销售的“高钙益生菌蛋白粉”进行抽样并出具的《检验报告》NO:SJ0325-070210002F显示,经检验,铁、锌项目均未检出。2025年10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樟树市斯浦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NO:SJ0325-070210002F,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现场未发现生产日期20250802的上优诺®高钙益生菌蛋白粉,在留样室未发现该批次产品的留样,当事人现场提交了上述涉案批次产品生产记录1份,未提供该产品的销售记录。经查,当事人生产涉案产品每100kg添加原料葡萄糖酸锌、葡萄糖酸亚铁各4.5g,其产品外包装营养成分表标注每100g铁、锌的含量均为4.5mg,根据调查发现,当事人对原料葡萄糖酸锌、葡萄糖酸亚铁中的有效含“锌”、“铁”量理解有误,误认为这两种原料的添加量等于“锌”、“铁”元素的添加量,使涉案产品标签标注铁、锌添加量与生产投料的实际添加量不符。 截止案发之日,当事人共生产涉案产品:1、“搁念世家®高钙益生菌驼奶”生产3批次,批号20241102、20250502、20250602,生产数量依次为600罐、602罐、600罐,共计1802罐,目前均已销售完毕,成本价3元/罐,销售价3.5元/罐,货值金额6307元,违法所得901元;2、上优诺®高钙益生菌蛋白粉1批次,批号20250802,生产成品294罐,目前已销售完毕,成本价3.5元/罐,销售价4元/罐,货值金额1176元,违法所得147元;3、“谷蔬善®益生菌驼奶”生产了1批次,批号20250602,生产成品309罐,目前均已销售完毕,成本价3.5元/罐,销售价4元/罐,货值金额1236元,违法所得154.5元。综上,当事人生产上述产品货值金额共计8719元,违法所得共计1202.5元。 四、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对所有生产的产品进行留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9 检验……9.3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规定
警告。 一、没收违法所得1202.5元; 二、处罚款人民币28000元; 三、综上,共计处罚没款29202.5元上缴国库。
28000.00元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