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博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华烨 | 注册资本:1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4MADJRFYM2M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城北大道1299号南区E2栋FHQ-156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高税稽稽罚(2025)3号
2024年5月至6月,你单位在无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向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阳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矗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开具数电票58份,金额:333,847.43元,税额:3,555.57元,价税合计:337,403.00元,品名为*餐饮服务*餐费、*经营租赁*住房租赁费、*住宿服务*住宿、*娱乐服务*娱乐服务费。你单位未取得过发票,属“有销无进”,你单位2024年9月1日起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你单位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数电票58份,价税合计337,403.00元的行为应定性为虚开发票。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8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
2025-01-07
2
乌高税稽罚(2025)3号
2024年5月至6月,你单位在无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向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阳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矗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开具数电票58份,金额:333,847.43元,税额:3,555.57元,价税合计:337,403.00元,品名为*餐饮服务*餐费、*经营租赁*住房租赁费、*住宿服务*住宿、*娱乐服务*娱乐服务费。你单位未取得过发票,属“有销无进”,你单位2024年9月1日起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你单位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数电票58份,价税合计337,403.00元的行为应定性为虚开发票。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8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01-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