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波匠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波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7BC7HJ8D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滨海智创小微园11号楼<1-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1
(2025)浙0282民初235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匠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宁波恒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2
2025-08-22
(2025)浙0282民初132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匠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慈溪市方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3
2025-01-17
(2024)浙0282民初157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匠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宁波智立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文广旅体罚字﹝2023﹞8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慈文广旅体罚字〔2023〕86号宁波匠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波宁波匠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行为,已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浙江省文化市场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责令宁波匠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非法印刷经营活动予以取缔,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印有“ITEM#06158”字样的印刷品五百只和印刷底版一套,并处罚款二万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决定书中所涉及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内容附后。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12月28日(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0元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1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