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海棠 | 注册资本:16327.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322748596545D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秀水双创智造园(盂县天信宇星机动车检测中心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1
合同纠纷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江苏积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盂县人民法院
2
2024-07-03
买卖合同纠纷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江苏四方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1-27
劳动争议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田*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07-10
(2023)晋0322民初862号
劳动争议纠纷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田*
盂县人民法院
5
2022-09-16
加工合同纠纷
天津兴和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6
2022-09-06
(2022)晋03行终71号
罚款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2-03-11
(2022)晋0311行初9号
行政处罚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8
2021-12-01
(2021)晋0107民初7529号
加工合同纠纷
天津兴和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9
2021-11-10
(2021)晋0107民初7529号
加工合同纠纷
天津兴和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10
2021-11-09
(2021)晋0322民初1787号
劳动争议
刘**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盂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9-20
(2016)晋0322民初305号
承揽合同纠纷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杭州超艺能源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盂县人民法院
2
2016-03-17
(2015)盂民保字第44号
承揽合同纠纷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
杭州超艺能源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盂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2-10
2021-07-23
(2020)晋执复151号
借款合同纠纷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盂县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2-28
2021-05-12
(2021)晋民终59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山西中灏矿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盂县支行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8-31
2021-05-13
(2021)晋07民终101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平遥县昌旺洗煤有限公司、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04-09
2020-12-30
(2020)晋0107民初2036号之一
合同纠纷
天津兴和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0-14
2020-08-16
(2020)晋01民辖终169号
合同纠纷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与天津兴和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6
2020-09-28
2020-08-10
(2020)晋03民终583号
劳动争议
刘**、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09-27
2020-08-10
(2020)晋03民终568号
劳动争议
刘**、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0-09-27
2020-08-10
(2020)晋03民终580号
劳动争议
刘**、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09-27
2020-08-10
(2020)晋03民终581号
劳动争议
刘**、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9-27
2020-08-10
(2020)晋03民终569号
劳动争议
焦**、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税稽一局罚﹝2026﹞3号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其他违法--未按照规定设置和保管账簿或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对你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
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2-13
2
阳税稽一局罚﹝2023﹞7号
盂县中信焦化有限公司--其他违法--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
对你单位处以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169098.12元。
169098.12元
国家税务总局阳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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