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华众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永荣 |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381MA4885076W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丹江口市跃进门菜场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8-30
2019-08-14
(2019)鄂0381民初2365号
产品责任纠纷
曾*与丹江口市华众大药房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丹江市监处罚〔2026〕57号
经查,当事人销售六味地黄胶囊(产品批号:241108)1盒,销售单价58元/盒,货值金额共计58元。该批号药品在当事人使用的博优医药管理系统中无入库记录,当事人亦不能提供该批号药品的供货商资质、随货同行单等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另查明,当事人与丹江口市武当天盛中药材有限公司天盛大药房八店经营者张喜战系夫妻关系,两家药房属于各自独立的药品经营主体。涉案批号药品系丹江口市武当天盛中药材有限公司天盛大药房八店于2025年11月13日从湖北正达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留存有供货商资质、随货同行单及票据;当事人在丈夫张喜战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上述1盒药品带至丹江口市华众大药房进行陈列销售。
当事人与丹江口市武当天盛中药材有限公司天盛大药房八店经营者虽为夫妻关系,但属各自独立的药品经营主体,当事人私自将涉案药品带至本人经营的丹江口市华众大药房陈列销售,其行为已违反药品管理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至调查终结,当事人对以上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亦未提交与上述事实不一致的证据。...[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经本局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六味地黄胶囊1盒(产品批号:241108);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