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天怡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晓洁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91MA7XQDF453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工业园捉马西大街与回化路交叉口科创城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5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山西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天怡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1-15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山西天怡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秦*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8-29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秦*
山西天怡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高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9号
2025年9月25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位于山西省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工业园捉马西大街与回化路交叉口的由山西天怡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科创城上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和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该单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和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第二款之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37200.00元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2-21
2
长高消行罚决字﹝2024﹞第0095号
2024年6月2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位于山西省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工业园捉马西大街与回化路交叉口的由山西天怡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科创城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和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山西天怡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科创城)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和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5000.00元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