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佳旺家百货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红志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122MAD16PUG49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元一云溪府9栋103A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5﹞32号
2024年12月24日,本局委托中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葱子(葱)(购进日期:2024年12月24日,样品数量:2.6726KG,备样数量:1.2856KG)进行随机抽样检验,2025年1月14日样品葱子(葱)经中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判定: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视频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领取核查处置任务,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检验报告(NO:SP-JC202501044)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的权利及期限。自送达不合格检验结论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未向本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对检验结论也未提出异议。现查明,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批次不合格葱子(葱)是2024年12月23日从永州市冷水滩区美林蔬菜批发商行购进,进货时当事人虽向供应商索取资质证明及进货票据,但未按规定索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当事人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葱子(葱)14.5公斤,进货价为每公斤14.4元,销售价为每公斤17.96元,货值金额为260.42元;至本局检验时止当事人已将上述检验不合格的葱子(葱)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为260.42元。
1、没收违法所得260.42元;2、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