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金明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321676426917E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冠山镇府新街粮食局商务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9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6-18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苏**
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定县人民法院
3
2025-04-21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苏**
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定县人民法院
4
2025-02-27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苏**
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定县人民法院
5
2025-02-19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石*
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定县人民法院
6
2024-09-0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刘**
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定县人民法院
7
2024-06-25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刘**
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定县人民法院
8
2024-04-09
返还原物纠纷
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王**
平定县人民法院
9
2023-04-06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贾**
平定县人民法院
10
2023-03-06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贾**
平定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13
(2025)晋03民终24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刘**
穆**
裁判文书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4-09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刘**
穆**
开庭传票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12-27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刘**
穆**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平定县人民法院
4
2021-08-24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赵**
胡**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平定县人民法院
5
2021-04-22
(2021)晋0321执28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磊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平定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7
2022-05-17
(2022)晋0321民初590号之一
劳务合同纠纷
付*、赵**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7-07
2022-04-11
(2022)晋0321民初590号
劳务合同纠纷
付*、赵**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3-22
2022-03-10
(2022)晋0321民初30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岳*、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3-17
2020-10-20
(2020)晋0302执95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武**与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2668368.66元
执行案件
5
2020-12-24
2020-12-16
(2020)晋0321民初202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岳*与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1-13
2020-10-15
(2020)晋0302执333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王**与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10-29
2020-10-10
(2020)晋03民终72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岳*、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1-15
2018-10-16
(2018)晋03民终1105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高**与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8-12-27
2018-11-28
(2017)晋03执恢8号之十六
借款合同纠纷
阳泉市天利和钢材有限公司与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冻结裁定书
3000000.00元
执行案件
10
2018-12-27
2018-11-28
(2017)晋03执恢8号之十五
借款合同纠纷
阳泉市天利和钢材有限公司与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划拨裁定书
303947.82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自然资土行处字﹝2024﹞6号
山西金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2008年6月占用冠山镇前社新区村集体土地修建前社新区安置楼,于2010年11月完工。经实地勘测占地总面积为19395.3㎡,其中办理用地手续面积16625.4㎡,未办理用地手续面积2769.9㎡;2769.9㎡占地为违法占地
1、责令你单位退还非法占用的2769.9㎡土地;符合规划的2534.49㎡(建设用地1268.11㎡、农用地1266.38㎡)占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266.38㎡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1268.11㎡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你单位与前社村村集体协商处置;不符合规划的235.41㎡占地,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该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费用由违法者承担。2、对2769.9㎡占地并处罚款,对1268.11㎡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计6340.55元,对1315.14㎡耕地占地处以每平方米25元的罚款,计32878.5元,对186.65㎡田坎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2799.75元,共计42018.8元。
42018.80元
平定县自然资源局(平定县规划局)
2024-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