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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大燕沟建材加工厂(普通合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娜注册资本:24.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02067742543T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办长岗村龙井湾村民组大堰沟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4〕遵红区自01字第115号
当事人建设的建材加工厂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办长岗村龙井湾村民组大堰沟。2012年6月开始平场建设,同年7月修建完工,2024年11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和贵州标界测评有限公司会同当事人对该宗地现场勘测。根据贵州标界测评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1日出具的《遵义市红花岗区大燕沟建材加工厂涉嫌非法占地案测绘技术报告书》,该宗地面积为2456㎡,属于长岗村集体土地,根据《遵义市红花岗区大燕沟建材加工厂涉嫌非法占地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06-2020年)》,该宗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为2456㎡(1#厂房占地面积为488.2㎡,一层,建筑面积为488.2㎡,钢架结构;2#值班室占地面积为88.4㎡,一层,建筑面积为88.4㎡,砖混结构,建筑总面积576.6㎡,均已完工),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为0㎡;根据《遵义市红花岗区大燕沟建材加工厂涉嫌非法占地案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2011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该宗地全部属于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为2456㎡。
1.责令当事人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集体用地2456㎡退还给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办长岗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456㎡的土地上新建的576.6㎡厂房及值班室,交由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处置; 3.对当事人非法占用的集体建设用地2456㎡土地,每平方米5元进行处罚,处罚款壹万贰仟贰佰捌拾圆(¥12280.00元)。
12280.00元
红花岗区自然资源局
2025-08-27
2
﹝2025﹞红综执01字第23号
2025年3月5日,遵义市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办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当事人遵义市红花岗区大燕沟建材加工厂,涉嫌在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办长岗村龙井湾村民组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本机关执法人员对遵义市红花岗区大燕沟建材加工厂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25]遵红综执01ZT第10号)。2025年3月20日,经本机关执法人员现场复查,遵义市红花岗区大燕沟建材加工厂已经将受纳现场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2025年3月20日,本机关依法立案,由彭辉主办,陆立力协办。 经调查:2025年3月4日和2025年3月5日,当事人遵义市红花岗区大燕沟建材加工厂为收纳建筑垃圾中废弃的石头加工成石粉进行经营,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两车建筑垃圾,被本机关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2025年3月5日和2025年4月9日,本机关依法对遵义市红花岗区大燕沟建材加工厂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娜分别进行了两次询问,陈娜对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一事均予以承认。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5-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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