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佛山市杰帕家具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锓锓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606MA54UR0T4X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325国道陈涌路段300号5楼之二(住所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4〕98号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关于提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报税情况的函》反映当事人存在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或没有开展生产经营或者自行停业导致的经营收入为零。另外,本府执法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平台查询当事人年度报告及公告公示情况,发现当事人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及无歇业公告信息。当事人亦未办理注销登记。
一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2
2
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4﹞98-134号
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当事人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及无歇业公告信息。当事人亦未办理注销登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的违法情形。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元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4-08-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3
2023-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4
2022-12-0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