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尚品优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再兴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9MABRGAYD94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3043号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10栋8楼804-314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05
(2024)黑0109民初5486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高**
刘**,黑龙江尚品优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2
2024-02-14
(2024)黑0109民初1510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高**
黑龙江尚品优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顺南法信镇罚字﹝2024﹞000599号
2024年9月13日8时30分,黑龙江尚品优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金关北二街2号院2号楼2层东顺友象酒店装修现场,存在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问题。现场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混合存放,影响了市容环境秩序,执法人员责令其于2024年9月14日8时30分将现场垃圾分类并清理干净,黑龙江尚品优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分类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黑龙江尚品优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属于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行为,影响了市容环境秩序。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此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9月14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对黑龙江尚品优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人民政府
2024-09-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12-2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