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小萌 | 注册资本:11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100054630446Q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77-1号楼2号办公楼3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17
(2023)宁0104民初1027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2
2020-10-28
(2020)宁0104民初9419、9420、9421、9422、9423、9424、942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3
2020-10-28
(2020)宁0104民初9419、9420、9421、9422、9423、9424、9425、94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
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4
2020-10-28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
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5
2020-10-27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
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6
2020-08-21
(2020)宁0104民初782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周**
段**,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7
2019-01-21
(2019)宁0104民初1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六盘山路支行
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赵红梅;李振强;王毅;王玉花;唐宁仙;王月珍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9
2021-01-13
(2020)宁0104民初942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与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237.9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6-29
2021-01-13
(2020)宁0104民初943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与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077.4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6-29
2021-01-13
(2020)宁0104民初942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与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194.2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6-29
2021-01-13
(2020)宁0104民初942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与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639.6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6-29
2020-12-21
(2020)宁0104民初942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与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967.8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6-28
2021-01-13
(2020)宁0104民初943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与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077.40元
民事案件
7
2021-06-25
2021-01-13
(2020)宁0104民初942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与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237.9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6-25
2021-01-13
(2020)宁0104民初943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与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019.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6-25
2021-01-13
(2020)宁0104民初943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与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077.4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6-25
2021-01-13
(2020)宁0104民初942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郭**与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3237.9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银兴消行罚决字﹝2024﹞第0080号
2024年6月29日,大队监督员对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服务管理的金侨华府S5公寓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公寓为高层民用建筑(建筑总面积:27622.8平方米,建筑高度:72.05米,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1层-19层),该建筑设有消防控制室,共4人参加值班工作,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仅杨琪1人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四级及以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拟受案处理。
2024年6月29日,大队监督员对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服务管理的金侨华府S5公寓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公寓为高层民用建筑(建筑总面积:27622.8平方米,建筑高度:72.05米,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1层-19层),该建筑设有消防控制室,共4人参加值班工作,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仅杨琪1人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四级及以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银川市兴庆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28
2
银兴消行罚决字﹝2023﹞第0103号
2023年6月28日,我大队对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服务管理的金侨华府S5公寓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金侨华府S5公寓(总建筑面积:27622.8平方米,建筑高度:72.05米,建筑层数:地上19层,地下1层)为高层民用建筑,设有消防控制室,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消防控制室当日值班人员,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3年6月28日,我大队对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服务管理的金侨华府S5公寓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金侨华府S5公寓(总建筑面积:27622.8平方米,建筑高度:72.05米,建筑层数:地上19层,地下1层)为高层民用建筑,设有消防控制室,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消防控制室当日值班人员,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银川北方恒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银川市兴庆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