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肇东市飞达客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庄兆峰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12826774945595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五站镇城区四委十九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4-20
2016-04-20
(2016)黑1282民初9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景**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东支公司、肇东市飞达客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8334.00元
民事案件
2
2016-04-20
2016-04-20
(2016)黑1282民初9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景**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东支公司、肇东市飞达客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8334.00元
民事案件
3
2015-05-30
2015-05-30
(2015)肇民初字第1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与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834.14元
民事案件
4
2015-05-30
2015-05-30
(2015)肇民初字第1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与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114.23元
民事案件
5
2015-05-30
2015-05-30
(2015)肇民初字第1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与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646.89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1218交罚(2024)10号
肇东市交通运输局接到举报,关于肇东市飞达客运有限公司客运班车存在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行为,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十一时许,肇东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丁广东,陈粮富在肇东市南直路二道街依法对黑M00690D号海格牌大型普通客车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从肇东市南直路二道街拉载二十六名乘客到五站镇,并收取每人十元车费,经查该客车是肇东市飞达客运有限公司的客运班车,运营线路是肇东市至五站镇,此次运营行驶线路己超出肇东市飞达客运有限公司经营许可的行驶线路,该行为己构成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事实。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0.00元
肇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15
2
黑1218交罚(2024)11号
肇东市交通运输局接到举报,关于肇东市飞达客运有限公司客运班车存在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行为,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十一时许,筆东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丁广东,陈粮富在堂东市南直路二道街依法对黑M07328D号海格牌大型普通客车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从肇东市南直路二道街拉载二十六名乘客到五站镇,并收取每人十元车费,经查该客车是肇东市飞达客运有限公司的客运班车,运营线路是肇东市至五站镇,不是该公司客运停靠站此次运营行驶线路已超出肇东市飞达客运有限公司经营许可的行驶线路.该行为己构成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事实。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0.00元
肇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15
3
黑1218交罚(2024)12号
肇东市交通运输局接到举报,关于肇东市飞达客运有限公司客运班车存在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行为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十一时许,肇东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丁广东、陈粮富在肇东市南直路二道街依法对黑M08318D号海格牌大型普通客车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从肇东市南直路二道街拉载二十六名乘客到五站镇,并收取每人十元车费,经查该客车是肇东市飞达客运有限公司的客运班车,运营线路是肇东市至五站镇,不是该公司客运停靠站此次运营行驶线路已超出肇东市飞达客运有限公司经营许可的行驶线路,该行为已构成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事实。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0.00元
肇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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