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粟继勇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3685178003C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灵川县青狮潭镇青狮潭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8
(2025)桂11行终7号
罚款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贺州市应急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6-01-12
(2025)桂0323民初8212号
民间借贷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郭**
灵川县人民法院
3
2025-12-15
(2025)桂11民终13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邹**,杨*,李**,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杨*,翟**,杨*,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川支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12-15
(2025)桂11民终13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杨**,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周**,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川支公司,翟**,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12-15
(2025)桂11民终13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贾**,贾**,杨**,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川支公司,翟**,贾**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11-21
(2023)粤1881民初77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灵川县恒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吴**,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周**
英德市人民法院
7
2023-11-21
(2023)粤1881民初773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
灵川县恒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吴**,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周**
英德市人民法院
8
2023-08-11
(2023)浙0881民初23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郑**
桂林鸿辉运输有限公司,唐**,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心支公司
江山市人民法院
9
2023-04-12
(2023)粤12民终112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刘*
杨**,周**,魏**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3-02-21
(2023)桂0323民初93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莫**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灵川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30
(2024)桂0323民初1203号
民间借贷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蒋**
裁判文书
灵川县人民法院
2
2024-07-24
(2024)桂0323民初1202号
民间借贷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涂**
裁判文书
灵川县人民法院
3
2024-07-02
(2024)桂0323民初899号
民间借贷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韦山倩;韦永定
裁判文书
灵川县人民法院
4
2024-06-07
民间借贷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涂**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灵川县人民法院
5
2024-05-20
民间借贷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灵川县人民法院
6
2024-04-28
民间借贷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韦**,韦**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灵川县人民法院
7
2023-01-19
(2022)桂1123民初12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黄**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
2022-12-18
(2022)桂1123民初12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黄**
裁判文书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9
2022-11-13
(2022)桂0323民初2004号
民间借贷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张**
裁判文书
灵川县人民法院
10
2022-10-13
(2022)桂1123民初12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黄**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05
2022-10-20
(2022)桂0323民初4219号
民间借贷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995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5-06-05
2022-10-20
(2022)桂0323民初421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唐**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795.33元
民事案件
3
2024-05-31
2021-08-05
(2021)桂0331民初1364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周**、赖**等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2348.00元
民事案件
4
2024-01-18
2023-03-13
(2023)桂0323民初219号
民间借贷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莫**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6-30
2022-02-17
(2022)桂0323民初416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桂林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翟**等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26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2-06-30
2021-12-20
(2021)桂0323民初43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6-30
2021-11-09
(2021)桂0323民初4203号
民间借贷纠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蒋**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2-01-06
2021-08-26
(2021)赣0822财保315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全
何**、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9
2022-01-06
2021-08-16
(2021)赣0822财保3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全
何**、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4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10
2021-12-30
2020-11-02
(2020)桂0321民初13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廖**、廖**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38659.1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308交罚﹝2026﹞0065号
2026年03月16日16时01分,灵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旭奇,莫可勇等人(执法证号分别为20030817005,20030817067)经行政检查,在Y206线K6+100M处发现,李勇驾驶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桂C65720、桂G7665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乘龙LZ4251M7DB、天骏达牌JGH0400TPB,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水泥,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9.6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0.64吨,超限率21.71%。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8
2
桂0310交罚﹝2026﹞0005号
2025年08月10日18时16分,唐勇驾驶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桂C56595货运车辆途经兴安县严关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74.67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25.67吨,超限率为52.39%。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
4500.00元
兴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3
3
桂0308交罚﹝2025﹞0280号
2025年11月10日18时41分,灵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旭奇,莫可勇等人(执法证号分别为20030817005,20030817034)经行政检查,在灵川县八里九路路口发现,秦明驾驶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桂C80152、桂C8615挂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铰接列车,品牌型号为乘龙牌LZ4251M7DB、行狮牌HCY9400TPB,车轴和车轮情况:6轴22轮,运输货物为孔砖,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9.7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20.79吨,超限率42.43%。当事人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
2500.00元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4
4
桂1100交罚﹝2025﹞030200号
2025年10月27日15时10分,贺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奉欣,白雄德(执法证号分别为20110017099,20110017097)经行政检查,在国道207线望高镇路段发现,莫富全驾驶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桂CR5556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重型自卸货车,品牌型号为陕汽牌,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角石,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4.2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33.21吨,超限率107.13%。当事人配合卸货,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贰佰元整(¥11200)
11200.00元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8
5
桂0308交罚﹝2025﹞0286号
2025年10月02日09时39分, 唐有国驾驶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桂C36717桂H0686挂货运车辆途经灵川县三街中石油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0.7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1.75吨,超限率为23.98%。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当事人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
100.00元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2
6
桂0313交罚﹝2025﹞0105号
2025年10月13日18时56分,廖承勇驾驶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桂C37288桂C2838挂货运车辆途经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71.78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22.78吨,超限率为46.49%。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3300)
3300.00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4
7
桂1100交罚﹝2025﹞030173号
2025年08月25日11时50分,贺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白雄德,奉欣(执法证号分别为20110017097,20110017099)经行政检查,在国道207线西湾镇路段发现,曾繁兴驾驶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桂CR7618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重型自卸货车,品牌型号为陕汽牌,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石头,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0.3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29.33吨,超限率94.61%,当事人主动配合卸货,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玖仟贰佰元整(¥9200)
9200.00元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5
8
桂0308交罚﹝2025﹞0153号
2025年2月20日11时,灵川县交通运输局收到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达公司”)报告:2025年2月19日22时10分,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司机翟庆连驾驶桂 C89112、桂 C0129 挂拉电子产品(电路板变压器)从贺州英家上高速至广东云浮,在经过G78汕昆高速(贺钟段)桂林往贺州方向 K709+100米处(距离钟山收费站 4公里)正常行驶途中,发生1起小车追尾货车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交通事故.同日收到贺州市钟同山县G78汕昆高速度发生一起致3死的交通事故信息快报(续报一)。收到交通事故信息快报后,灵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莫可勇,石绿文(执法证号分别为20030817034,45031701)等人经上级交办(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于2025年02月26日10时01分,3月2日,7月9日,经入企检查申请,联合应急,交警,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迅达公司”的实际经营地(灵川县灵川大道以西、马岭以南【地号GB00375】),对其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行政检查。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告知当事人拥有权利和义务,“迅达公司”法人粟继勇、安全生产管理员全云光、公司员工陈岩等人在场配合了检查。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并开展了同步录音录像等取证工作;公司人员提供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桂C89112车《车辆技术档案》及相关车辆证照复印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驾驶员教育培训》台账、《驾驶员档案》、《驾驶员日常学习登记表》等台账资料。经查明,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3681570083C),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法定代表人为粟继勇,身份证号为452322196802093315;安全生产管理员为全云光,身份证号为 450323198708181224,2025年2月19日21时48分许,“迅达公司”司机翟庆连驾驶桂C89112、桂C0129 挂拉电子产品电路板变压器)从贺州英家上高速至广东云浮,在经过G78汕昆高速(贺钟段)桂林往贺州方向 K709+65 米处(距离钟山收费站4公里)正常行驶途中,发生1起小车追尾货车造成3人死亡、1 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以收到贺州市钟同山县G78汕昆高速度发生一起致 3死的交通事故续报为准,属于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在检查中发现:通过调查发现:
1、桂C89112、桂C0129 挂驾驶员翟庆连二级维护保养记录空白。
2、2025年1月份公司驾驶员线上学习应参加308名,有52名驾驶员未完成学习,没有补课记录。
3、2024年 7、8、9、10 月,驾驶员翟庆连应当参加培训学习,但无线下学习签名,线上无记录。
4、驾驶员翟庆连自上岗以来有 10 单违章,2 单违未处理,以上行为均未列入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中。 通过调查发现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以上违法行为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 ,违法程度为情节严重。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50000.00元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2
9
(贺)应急罚﹝2025﹞1号
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2·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案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罚款壹百万元。
1000000.00元
贺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07-14
10
桂0306交罚﹝2025﹞0069号
2025年07月11日08时16分,王良桥驾驶灵川县迅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桂C97312赣C82H8挂货运车辆途经临桂区龙门路路口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72.48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23.48吨,超限率为47.92%。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3700)
3700.00元
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
2025-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