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量熵娱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棚森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20MAEJMTBN7T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仙山路1号附3号2-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璧山市监处罚〔2026〕236号
经查, 当事人于2025年5月21日登记成立,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仙山路1号附3号2-1从事网吧服务和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办理有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6年3月起,当事人开始从事餐饮制售经营活动,主要销售火山石烤肠、火鸡面(火腿肠、煎蛋2选1)等热食和冰鲜柠檬水、可乐机制作的可乐雪碧、冰杯、冰镇红牛、红牛(英雄杯)、茉莉花茶、绿茶、茉莉奶白、冰美式等饮品。当事人所经营的火山石烤肠为空气炸锅加热烤制;火鸡面(火腿肠、煎蛋2选1)经水煮制作;饮品也均为现场调配制作。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销售记录,其中,冰鲜柠檬水销售60杯,销售单价5元/杯,销售额300元;可乐/雪碧/2选1销售33杯,销售单价6元/杯,销售额198元;冰杯销售31杯,销售售价1元/杯,销售额31元;冰镇红牛销售30杯,销售售价7元/杯,销售额210元;红牛(英雄杯)销售22杯,销售售价11元/杯,销售额242元;东方树叶-茉莉花茶(英雄杯)销售19杯,销售售价9.9元/杯,销售额188.1元;火山石烤肠(黑胡椒味)销售15根,销售售价6元/根,销售额90元;绿茶销售13杯,销售售价7元/杯,销售额91元;茉莉奶白销售12杯,销售售价13元/杯,销售额156元;冰美式销售12杯,销售售价9元/杯,销售额108元;火山石烤肠(原味)销售11根,销售售价6元/根,销售额66元。火鸡面(火腿肠、煎蛋2选1)销售5份,销售单价10元/份,销售额50元,累计销售额是1730.1元。
另查实,当事人店内现还剩余火山石烤肠1袋(已开封剩余5根)、预制煎蛋2袋(50个/袋,1袋未开封、1袋已开封剩余30个,共计80个),该煎蛋跟火鸡面搭配销售,未单独销售。
2026年4月29日,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被本局依法查获,当天已停止热食类食品的制售行为,并于2026年5月6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自制饮品制售。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销售记录,因当事人未提供有效的制作成本证明,故未单独销售的煎蛋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违法经营额为60杯×5元/杯+33杯×6元/杯+31杯×1元/杯+30杯×7元/杯+22杯×11元/杯+19杯×9.9元/杯+15根×6元/根+13杯×7元/杯+12杯×13元/杯+12杯×9元/杯+11根×6元/根+5份×10元/份+6元/根×5根=1760.1元。违法所得为60杯×5元/杯+33杯×6元/杯+31杯×1元/杯+30杯×7元/杯+22杯×11元/杯+19杯×9.9元/杯+15根×6元/根+13杯×7元/杯+12杯×13元/杯+12杯×9元/杯+11根×6元/根+5份×10元/份=1730.1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元壹角(¥1,730.1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火山石烤肠1袋(已开封剩余5根)、预制煎蛋2袋(50个/袋,1袋未开封、1袋已开封剩余30个) 。
5000.00元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