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剑河县鑫盛嘉购物中心(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冒昌玫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29MAD9HL2X1E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仰阿莎街道锦绣龙都商住楼一层1-2-7-8号负一层1-2-3-8-9-10-11-12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剑市监处罚〔2025〕145号
经查,当事人2025年8月8日从湖南省怀化市经济开发区润和永佳农产品经营部购进大盒装的预包装食品开心果1件(食品名称:开心果,净含量:9.0kg,生产日期:2025/05/31,保质期10个月,生产企业:江门市蓬江区福日食品加工厂)进价760.00元/件,售价:1180.00元/件。2025年8月11日到货并验收入库。据当事人陈述,2025年8月13日,当事人将上述批次预包装开心果拆包后,上架进行散装称重销售,为了方便顾客,当事人用能密封带盖的塑料小瓶分装上述开心果后,进行称重并打印价格标签张贴于该包装容器上,当事人认为价格标签面积小,容纳不了所有内容,仅选择重点标注了品名、重量、数量、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总金额、食用方法等内容,而未对上述开心果的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标注。又因当事人后台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未及时调整和更新上述散开心果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导致营业员在使用电子秤打印该食品标签时,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出现了错误仍张贴于分装好的容器上上架销售,经核对当事人提供的该批次开心果原包装盒标签、进货单据、入库记录及检验检测报告,当事人自行打印标注散开心果的标签信息(生产日期:2025.03.11,保质期:180天)与原包装标签信息(生产日期:2025.05.31,保质期:10个月)不符。2025年8月26日,当事人自查发现上述标签错误问题后,立即要求后台工作人员在对上述散开心果的错误标签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因营业员的工作疏忽,遗漏1瓶散开心果的标签未进行更换,导致消费者于2025年10
1.警告; 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散开心果1瓶;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91.7元; 4.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黔东南州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