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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第六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饶祖明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81MA37PYQ03G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银城镇银城南路262铜都壹品6号楼1单元16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7
(2025)赣1181民初2260号
劳动争议
吴**
德兴市第六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德兴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3-20
2019-02-18
(2019)赣1181行审13号
德兴市建设局、江西聚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19-02-26
2019-02-02
(2019)赣1181行审6号
德兴市建设局、江西聚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德市监稽价处罚〔2024〕1号
经查,当事人位于德兴市德兴大道3号,2018年2月5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61181MA37PYQ03G),主要从事全日制普通高中教学。当事人在2021、2022、2023年度分别招取新生888人、930人、805人,新入学的学生住宿使用床上用品均由当事人统一代采购,从德兴六中收费公示栏中代采购床上用品为270元/人,供货商为德兴市雨兰家纺专卖店。 当事人在2021年9月份代采购910套学生床上用品(7件套),采购价格为240元/套,向学生收取的价格为270元/套,向新生多收取费用27300元;当事人在2022年9月份代采购学生床上用品900套(7件套),采购价格为240元/套,向新生多收取费用27000元;之后又代采购学生用的30套(3件套)床上用品,采购价格为95元/套,向新生多收取费用5250元。当事人在2023年8月份代采购学生床上用品805套(7件套),采购价格为240元/套,向新生多收取费用24150元;另代采购学生床上用品130套(6件套),采购价格为197元/套,向新生多收取的费用9490元,当事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代采购学生床上用品多收取费用共计93190元。 2024年7月2日本局对当事人下达了《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退款通知书》(饶德市监稽价责令退[2024]1号)文书,要求当事人在7日之内将向学生多付的价款93190元退还给学生。当事人采取公告等多种方式告示退还多收的费用,截止年7月20日无学生前来办理退款手续,违法所得计93190元。
本局认为,当事人在代采购学生床上用品中加收不合理费用的行为,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的规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及国务院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十三项:“(十三)其他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行为”的规定;构成了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93190.00元
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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