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香坊区五常乾鑫米业直销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连胜 | 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10MA19F2WY6J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香坊区化工路67号B区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香坊市监处罚〔2026〕10号
哈尔滨市香坊区五常乾鑫米业直销处称从五常市秋淇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购进“富家红原粮稻花香二号”大米(生产商:五常市苏小北农业有限公司,规格:25KG),能够提供购货票据,共购进80袋,购进价格为135元/袋;共销售了60袋,销售价格是140元/袋,销售所得为8400.00元,其余20袋送给亲戚朋友。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的“富家红原粮稻花香二号”(生产商:五常市苏小北农业有限公司,规格:25KG)的出厂检验报告、进货记录及完整的销售记录。
我局于2025年9月12日向五常市市场局进行协查,协查结果为举报人购买的标称生产者五常市苏小北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富家红原粮稻花香二号”不是该公司生产,协查结果附五常市苏小北农业有限公司情况说明。当事人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食品。
1、警告;
2、没收“富家红原粮稻花香二号”外包装袋1个;
3、没收违法所得8400.00元;
4、罚款人民币36000.00元。
罚没人民币合计44400.00元,上缴国库。
36000.00元
-
2026-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