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时云锋蔬菜批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时云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83MABY72LF8W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枣阳市北城民族西路四季鲜院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枣阳市监处罚〔2023〕58号
经查明:2022年11月27日,接市局执法督办通知书(枣市监法督字〔2022〕031号),该通知书称“2022年9月8日我局对枣阳市第八中学单位食堂采购使用的黄豆芽进行了抽样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核查,涉案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黄豆芽”系枣阳市第八中学食堂于2022年9月8日从当事人处购进,枣阳市第八中学食堂提供了涉案“黄豆芽”的部分相关证明材料。2012年12月13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当事人自述2022年9月8日在枣阳市第八中学单位食堂抽检不合格的“黄豆芽”系自己生产,当日共生产涉案“黄豆芽”90kg。当事人于2022年9月8日已以2.2元/kg的价格销售到枣阳市第八中学食堂10kg,剩余80kg在枣阳市四季鲜市场以2元/kg的价格全部售完。当事人对其于2022年9月8日销售至枣阳市第八中学单位食堂的涉案10kg“黄豆芽”的事实予以认可,对检验结论表示无异议。
另查明:2022年9月8日,我局委托湖北晶恒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检单位)对枣阳市第八中学单位食堂购进使用的黄豆芽进行了抽样检验,2022年10月8日,承检单位出具的编号(NO:SP2022090205)《检验报告》。该报告显示:检验项目 “4-氯苯氧乙酸钠”标准指标不得检出,实测值 0.02 ,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因承检单位对枣阳市第八中学单位食堂进行抽样检验的涉案“黄豆芽”的抽检基数为10kg(剩余80kg系当事人自行在枣阳市四季鲜市场以2元/kg的价格全部售完,未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经营上述“黄豆芽”的违法所得为22元;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市监稽发〔2021〕70号)之规定,当事人经营涉案不合格“黄豆芽”的货值金额为22元。
经本局集体讨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2元;
2、罚款3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30022元。
30000.00元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