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榆树市青山乡宝来黑熊繁育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郭福江注册资本:0.0012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76A94P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榆树市青山乡长富村四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6
(2025)吉0182民初41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宋**
榆树市青山乡宝来黑熊繁育场
榆树市人民法院
2
2025-07-16
买卖合同纠纷
宋**
榆树市青山乡宝来黑熊繁育场
榆树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3〕115号
经查,榆树市青山乡宝来黑熊繁育场营业执照注册日期2008年10月17日、经营范围:人工驯养繁殖黑熊、产品销售。2023年6月中旬左右开始生产熊胆粉的,生产的熊胆粉有两种,一种是金色熊胆粉、一种是黑色熊胆粉,由于机器总出现故障,共生产出金色熊胆粉1.6公斤,黑色熊胆粉1.1公斤,金色熊胆粉售价6000元/公斤、成本价5600元/公斤,黑色熊胆粉售价5000元/公斤、成本价4700元/公斤,均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为15100元,违法所得970元。当事人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熊胆粉)未取得专用标识。
当事人榆树市青山乡宝来黑熊繁育场出售野生动物制品(熊胆粉)未取得专用标识。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970 元 ;2、处熊胆粉制品价值倍2罚款30200元。 合计31170元。
302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