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艾里福小粒咖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兴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524MACDP3451F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临安路118号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建处罚〔2026〕70号
当事人于2025年6、7月份期间从玉溪市祥龄食品厂购1.进外包装标示:“经典嘉华”鲜花之吻?的鲜花饼共680袋(其中:8枚/袋的480袋,10枚/袋的200袋);2.外包装标示:“嘉年华”鲜花之吻?鲜花群芳酥皮饼100袋,10枚/袋,在建水县临安镇临安路118号铺面销售。“嘉华”注册商标所有权人为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上述鲜花饼生产厂家在未经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许可或授权使用的情况下,于同种或同类商品上使用“经典嘉华、嘉年华”标识,该标识的显著识别部分与注册商标“嘉华简体”商标读音、文字完全相同,与注册商标“嘉华繁体”“嘉华鲜花饼”商标显著识别部分读音相同,以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构成近似商标,且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该鲜花饼是由“嘉华”注册商标权利人生产或认为与注册商标权利人存在投资、许可、加盟或者合作等关系,导致公众混淆。
涉案鲜花饼截止2025年7月25日被我局查获时止1.标示“经典嘉华”鲜花之吻?的鲜花饼已销售252袋(其中:8枚/袋的231袋,销售价20元/袋,违法经营额4620元,剩余428袋(其中:8枚/袋的249袋,10枚/袋的179袋);2.外包装标示“嘉年华”鲜花之吻?鲜花群芳酥皮饼销售3袋,销售价25元/袋,违法经营额75元,剩余97袋(10枚/袋),上述2个包装的违法经营额合计4695元,剩余的525袋鲜花饼当事人于2025年9月1日退回供货企业,故未计算违法经营额。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侵权鲜花饼,按照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