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环宇烟酒特产城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利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02MA0Q3KTG73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锦厦国际大酒店环形车道处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东市监处罚〔2025〕142号
经查,当事人持《营业执照》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活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2025年8月13日东胜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东胜区环宇烟酒特产城现场查获烟草专卖品23种,共10条卷烟,经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验,判定均为真品卷烟;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结合东胜区烟草专卖局出具的《涉案物品核价表》知: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2326元,因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票据,且无销售票据和台账,无法计算,故无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
(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465.2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6
2
(鄂东)市监处罚[2023]337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