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嘿微购调味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文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821MA4EAUCJ5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新市镇云杜路4-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山市监处罚〔2023〕42号
经查,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云鹤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精制碘盐(净重量:500克/袋;质量等级:一级;批号1:20220614G12AA、批号2:20220925G12AA、产地:武汉),是当事人于2022年腊月分两次从武汉市竹叶山调料批发市场购进,由京山武京托运部运回京山,进价为50元/件,一共购进了30件(计1500袋),金额1500元。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在其经营场所发现存放尚未销售393袋,货值金额589.50元(393袋*1.50元/袋=589.50元);其余1107袋食盐以1.30元/袋销售到京山市美佳汇百货超市100袋(其中美佳汇百货超市以2.00元/袋零售58袋,另外42袋由当事人以55元收回,货值金额为130-55=75元)、在店内以1.50元/袋零售649袋、腌腊货自用400袋, 货值金额1573.50元(1049袋*1.50元/袋=1573.50元)。合计货值金额2238元,违法所得341.50元[(1.2931元/袋-1.00元/袋)*58袋+(1.50元/袋-1.00元/袋)*649袋=341.5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的,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 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侵犯“云鹤 ”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精制碘盐393袋;
2.没收违法所得341.50元;
3.处罚款20000元;
罚没款共计20341.50元。
20000.00元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