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贵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31900189355W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荔浦县荔城镇中园路21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2-16
(2022)桂03民终5085号
劳动争议
梁**,韦**,黄**
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5-11
(2022)桂03民终16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莫**
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钟**,肖**,尹**,彭**,李*,孙**,龙**,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何**,莫**,谭**,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5-10
(2022)桂0381民初7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覃**
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陆**,叶**,桂林骏达运输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
荔浦市人民法院
4
2022-04-20
(2022)桂0331民初683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邱**
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荔浦市人民法院
5
2022-02-23
(2022)桂0331民初2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钟*
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荔浦市人民法院
6
2021-12-02
(2021)桂0331民初28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莫**
肖**,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荔浦市人民法院
7
2021-12-02
(2021)桂0331民初26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彭**
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荔浦市人民法院
8
2021-11-04
(2021)桂0331民初28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莫**
彭**,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肖**,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荔浦市人民法院
9
2021-10-29
(2021)桂0331民初26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彭**
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
荔浦市人民法院
10
2021-10-20
(2021)桂0331民初26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黄**,韦**
龙**,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钟*
荔浦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8
2021-12-20
(2021)桂0331民初3474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莫**、何**等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21143.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9-17
2022-04-18
(2022)桂0381民初10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01
2022-05-27
(2022)桂0381民初1201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钟*、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等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68313.83元
民事案件
4
2022-07-01
2022-03-20
(2022)桂0331民初247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钟*、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等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29244.06元
民事案件
5
2022-07-01
2022-05-25
(2022)桂0381民初1189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钟**、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等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142.33元
民事案件
6
2022-06-29
2021-12-20
(2021)桂0331民初265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彭**、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6311.02元
民事案件
7
2022-06-22
2022-05-12
(2022)桂0381民初1094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廖**、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等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7607.86元
民事案件
8
2021-12-24
2021-09-06
(2021)桂0311民初5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莫**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2-08
2020-12-28
(2020)桂0331民初1716号
合同纠纷
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与杨*、田**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1912.74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0-23
2020-03-20
(2020)粤0605行审190号
其它类型纠纷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与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3000.00元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交罚决第﹝2025﹞ZD07712号
2025年09月07日09时42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107国道辅道平深油站对桂CS0686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装载10名乘客,由广东深圳前往广西荔浦,该车有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有客运经营许可,司机出示相关从业资格证并表示该趟行程为车属公司安排,该车在107国道西乡大门路边停靠,有1名乘客上车,但该车批准停靠的站点为荔浦汽车客运服务站、深圳银湖汽车站,上述上客地点非批准的停靠站点。10月14日执法人员对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被委托人进行补充调查,其对现场情况表示认可,该趟运输是公司安排。 根据调查情况,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实施了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停靠站点经营(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
处1500元罚款
15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1
2
粤佛交罚﹝2025﹞04330号
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处以罚款壹仟元整(1000.00元)的罚款。
1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0
3
桂柳交综(鱼)罚﹝2025﹞61号
当事人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桂CS0695)在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特种汽车厂宿舍门口)地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在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特种汽车厂宿舍门口)地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现场照片,执法检查视频予以佐证。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000.00元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30
4
桂柳交综(鱼)罚﹝2025﹞22号
当事人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桂CS0885)在柳州市鱼峰区东晋大道(柳州东高速路口)地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在柳州市鱼峰区东晋大道(柳州东高速路口)地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现场照片,执法检查视频予以佐证。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000.00元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5
5
粤中交罚﹝2025﹞00345号
2025年01月21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中山市东凤镇大润发门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使用桂C02223大型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及取证,发现当事人在中山市东凤镇维也纳酒店门口、东凤镇沙口公交站停靠上客,并需要收取乘客车费。经核查,该车属于省际班车,持有“荔浦-顺德”客运标志牌。当事人在中山市东凤镇维也纳酒店门口等地停靠上客,以上停靠地点不是批准的配客站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司机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司机证件、车辆证件、线路牌照片、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06
6
深交罚决第﹝2025﹞ZD01184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5年01月16日11时32分在(违法地点)宝安区107国道辅路洪桥头执勤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情节: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5
7
桂0316交罚﹝2025﹞0001号
2025年02月21日09时33分,荔浦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泓波,李新革(执法证号分别为20031617028,20031617032)在中园路车站门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驾驶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所属桂CS0695实施从荔浦到柳州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450300156367,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号为。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具有从荔浦到柳州班线经营许可。该趟运输从出发,出站单记载人数为1人,实际载客人数为5人,此趟运输在停靠上客4人。对在上车的乘客收取费用160元,经查该车在无批准的配客站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荔浦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4
8
桂1300交罚﹝2025﹞020028号
2025年01月09日10时35分,来宾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张广安,蒙胜宁(执法证号分别为20130017061,20130017044)在来宾东高速出入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廖先刊驾驶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所属桂CS0613实施从荔浦到南宁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450300154708,廖先刊从业资格证号为450331198812140617。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具有从荔浦到南宁班线经营许可。该趟运输从荔浦汽车客运总站出发,在来宾东高速出入口停靠下客2人。廖先刊对在来宾东高速出入口下车的乘客收取费用共200元,经查该车在来宾东高速出入口无批准的配客站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17
9
桂柳交综(直)罚﹝2024﹞134号
当事人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桂CS0895)在西江路特种汽车厂宿舍门口地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在西江路特种汽车厂宿舍门口地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现场照片,执法检查视频予以佐证。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000.00元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04
10
桂柳交综(直)罚﹝2024﹞118号
当事人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桂CS0795)在静兰大桥桥头地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荔浦汽车总站在静兰大桥桥头地点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现场照片,执法检查视频予以佐证。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000.00元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