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大建猪尾巴烧烤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琪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381MA4RUJ4A1H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冷水江市金竹西路金山湾住宅小区1栋14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冷市监处字【2023】70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18日从冷水江市市场“缘源干货店”处以13元/瓶的价格购进“福掌柜料酒”1瓶(净含量:1.75L)置于店内厨房作为食品原料用于加工制作卤菜时使用。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原料时,未索取进货单据,未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该瓶“福掌柜料酒”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保质期18个月,于2023年3月24日过期。该食品原料过期后,当事人未及时进行清理,仍将其置于厨房内使用。至2023年5月11日本局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上述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原料尚余1/2瓶未使用,因当事人使用上述涉案食品生产加工热食类食品时未另行单独收取费用,且无法核实该食品原料过期后的使用量,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本案的涉案货值金额以现场查获的上述过期食品原料进价计算,即涉案货值金额为13元。
1.没收当事人超过保质期的“福掌柜料酒”调料 1/2瓶;
2.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500元,上缴国库。
3500.00元
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