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帮汝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6060572019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新村路18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02
(2023)浙0326民初605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
温州海盈机械有限公司
平阳县人民法院
2
2020-09-25
(2020)浙0326民初425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
x**
平阳县人民法院
3
2020-09-25
(2020)浙0326民初425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
张**
平阳县人民法院
4
2020-03-10
(2019)浙0326破35号
申请破产清算
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梦婕鞋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法院
5
2020-02-05
(2019)浙0326破35号
申请破产清算
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梦婕鞋业有限公司
平阳县人民法院
6
2019-06-10
(2019)浙0326民初332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梦婕鞋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07
2023-01-31
(2023)浙0326执69号
民事
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温州海盈机械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1-03-16
2021-03-02
(2021)浙0326民初1054号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
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与陈**、白**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1-06
2020-10-09
(2020)浙0326民初425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985.29元
民事案件
4
2020-06-03
2019-12-02
(2019)浙0326破申41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梦婕鞋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
5
2020-05-27
2019-08-08
(2019)浙0326民初3322号
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梦婕鞋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6303.84元
民事案件
6
2020-04-17
2019-11-04
(2019)浙0326执3799号之一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梦婕鞋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336号
2023年10月19日,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将罚款交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各网点
给予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5000.00元
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0-31
2
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328号
2023年10月16日,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将罚款交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各网点
给予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处罚
2000.00元
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0-22
3
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327号
2023年10月16日,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将罚款交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各网点
给予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15000.00元
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0-22
4
平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326号
2023年10月16日,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限你(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将罚款交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各网点
给予温州浪腾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处罚
5000.00元
平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