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盈樽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其兰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5314148681K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西路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太烟处﹝2025﹞第525号
太仓市盈樽商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04月02日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被江苏省太仓市烟草专卖局立案调查,江苏省太仓市烟草专卖局于2025年06月0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同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太烟处[2025]第336号);2025年10月13日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被江苏省太仓市烟草专卖局立案调查,江苏省太仓市烟草专卖局于2025年11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同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太烟处[2025]第498号),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一年内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 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对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的行为处以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的行政处罚。
0.00元
江苏省太仓市烟草专卖局
2025-11-20
2
太烟处﹝2025﹞第498号
太仓市盈樽商贸有限公司,从他人处购进卷烟7.1条,用于销售,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违法销售总额2381元的40%的罚款。
952.40元
江苏省太仓市烟草专卖局
2025-11-10
3
太烟处﹝2025﹞第336号
太仓市盈樽商贸有限公司,从他人处购进卷烟21.1条,用于销售,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违法销售总额3948元的40%的罚款。
1579.20元
江苏省太仓市烟草专卖局
2025-06-04
4
太烟处﹝2024﹞第114号
太仓市盈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23.7条,用于销售,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违法销售总额4243元的30%的罚款。
1272.90元
江苏省太仓市烟草专卖局
2024-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