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达顺燃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立妮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121MAD3T2HK9W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肖家镇下白田社区二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祁城执罚决字﹝2025﹞2号
经查明,2025年1月2日下午15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在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祁阳市达顺燃气有限公司每日安全巡查记录本1月1日至1月2日未填写安全巡查记录,值班室泄漏报警器机盒显示1号探头故障、燃气管道和储罐锈蚀,祁阳市达顺燃气有限公司未定期对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巡查、维修和维护,存在违法行为。
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的罚款(¥20000.00)。
20000.00元
祁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01-17
2
祁市监处罚〔2024〕361号
当事人充装的液化石油气气瓶,列入我国《特种设备目录》,属于特种设备。当事人为涉案钢瓶进行充装时,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的检查、记录制度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的规定。本局拟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