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钦州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胥建新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702MA5MY23R7K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14
(2023)桂07民终88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钦州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斯凯奇商业有限公司,丰宏(广州)商贸有限公司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2-07
(2023)桂0702民初2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钦州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丰宏(广州)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斯凯奇商业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3
2023-02-07
(2023)桂0702民初2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钦州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x**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4
2022-07-18
(2022)桂0702民初200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孙**
钦州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5
2021-09-28
(2021)桂0702民初2327号
演出合同纠纷
杨**
张**,钦州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6
2021-09-28
(2021)桂0702民初2331号
演出合同纠纷
白**
张**,钦州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7
2021-09-28
(2021)桂0702民初2332号
演出合同纠纷
刘**
张**,钦州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钦南市监处罚〔2025〕304号
2025年4月9日,一名儿童(女,3岁)在家长陪同下乘搭钦州市新城吾悦广场2-3层中庭6号扶梯,在下行至倒数第二节梯级伸脚至毛刷边缘处被夹,造成小孩脚趾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有关规定,经政府批准,受钦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本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同时委托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事故电梯开展技术勘验。 本局对当事人涉嫌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造成一般事故进行立案调查。经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2025年5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的《钦州市新城吾悦广场“4.9”自动扶梯事故技术分析报告》认定当事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电梯安全员未对维护保养单位的维保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认,违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 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电梯安全员职责(六):对电梯维护保养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认,配合做好现场安全工作。 2025年7月10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钦州市新城吾悦广场“4?9”电梯伤人事故调查报告》中“钦州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对电梯安全不重视,日常监管不力,安全管理不规范。作为事故发生单位,负主要责任”意见。 经查明,涉案的事故自动扶梯(登记证编号:梯31桂N00066(19)、设备代码:331010091201832648、产品编号:QT80420、单位内编号:内6#)于2019年投入使用。当事人委托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对涉案自动扶梯进行维护保养。2025年4月7日,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时,当事人作为使用单位,未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对电梯安全不重视,日常监管不力,安全管理不规范,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0000.00元
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